Post By:2020/12/17 8:33:54
近日,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今年第47期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公告顯示,即墨市龍山黃酒廠生產的“老黃酒”酒精度項目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2020年5月6日,當事人共生產墨河牌“老黃酒”(500ml/瓶)380瓶,產品酒精度標簽所示值為11%vol。該批次產品出廠檢驗、留樣10瓶,銷售370瓶,成本價格8元/瓶,銷售價格9元/瓶。2020年9月2日,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批次產品進行監督抽檢,酒精度為12.7%vol,復檢酒精度為12.3%vol,該批次產品酒精度標簽所示值與實測值之間誤差大于±1.0%vol,不符合GB/T 13662-2018《黃酒》的規定,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構成生產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的違法行為。
據悉,當事人生產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劑與其標簽、說明書的內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銷售�!弊罱K,執法人員給予當事人以下行政處罰:罰款19000元;沒收違法所得367元;罰沒款共計19367元。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