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5/1/25 14:54:20
[size=4]昨日,《即墨圖書館成了睜眼說瞎話的地方?》刊發后,引起讀者的強烈反響,律師界的朋友稱如果有證據支持法院起訴,有網友則留言道“政府部門才是說理的地方”、“投訴管用”……[/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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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針對此事,已經關系“帶徒”的性質,女工作人員“簡單粗暴”的工作態度,無疑會傳遞給男實習生一個錯誤導向,像“白癡”一樣的讀者很好“欺騙”,無需真實的工作態度可以搞定一切,在此,筆者奉勸女工作人員,到圖書館借閱圖書的讀者,都是識字讀書的人,絕對不是“白癡”,只所以沒有與女工作人員“辯理”就離開了圖書館3樓,是因為圖書館已經不是一個講理的地方了![/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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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事后,筆者進行了反映,即墨圖書館的負責人發來微信稱:讀者您好,我們已聯系到借閱該書的原讀者,原讀者于2018年找不到該書來館做了丟失賠償,該書作了丟失處理在系統內已無外借記錄。[/size]
[size=4]在您還書過程中,工作人員沒有仔細查找原因,未做出恰當處理,給您造成困擾,我很抱歉。后面我們加強培訓學習,提高服務讀者能力。希望您能繼續走進圖書館,利用圖書館。[/size]
[size=4]這樣對該書有兩種處理方式:一是您如果想留下這本書,就給您送去或您來館把書拿回去。二是如果您原意這本書在圖書館繼續流通,我們將把該書重做處理,并把賠款還給原讀者。[/size]
[size=4]面對即墨圖書館負責人的微信,筆者不僅要問,有渠道的讀者反映了工作人員工作態度的簡單粗暴,將讀者的書籍“昧下”,如果沒有渠道反映問題的讀者,豈不成了“冤大頭”?[/size]
[size=4]但愿,男實習生不要效仿女工作人員的這種“簡單粗暴”的工作態度,即墨圖書館作為窗口單位,因女工作人員的“劣跡”給圖書館的“抹”黑,讓讀者不再信任這樣的窗口單位,該做出什么樣的處理結果呢?(圖/文 馬立瑜)【敬請關注下期《即墨圖書館患“眼疾” 誰來主刀清除掉多余的“贅肉”?》】[/size]
[size=4]此前:[/size]
[size=4][b]即墨圖書館成了睜眼說瞎話的地方?[/b][/size] [size=4]近日,筆者在臨近年關整理書架的時候發現一本書蓋有“即墨圖書館”的書籍,筆者至今與圖書館有兩年多的時間沒有“打交道”了,記憶模糊是否是借閱的圖書,但想到做人要“誠信”,就想到既然是圖書館的書就要還回去。[/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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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size=4]昨天下午[/size][size=4]1:30[/size][size=4]左右,智能還書機機器沒有顯示借閱圖書,說明張銀橋編著的《中醫入門級》(具體名字忘記,下稱《中醫入門》)并不是筆者借閱的書籍!在圖書館男實習生的多次操作下,則無此書籍的任何記錄�!拔乙苍S是從其他渠道獲得的……”筆者試圖離開這個“是非之地”。[/size][/size]
[size=4]筆者欲走之時,過來一名上了歲數的女工作人員,在弄清事情原委后,擠眉弄眼和男孩說在機器上還書成功,并稱《中醫入門級》是他們的,證據是蓋有印章,(圖書管理不善及新舊館處理書籍,都有可能導致蓋有印章的書籍流入尋常百姓家)筆者絕對帶不走這本書,我的書被“訛”下……[/size]
[size=4]圖書館竟睜眼說瞎話![/size]
[size=4][size=4]筆者一氣之下,將借書證取消,但在取消的時候,電腦清楚的顯示[/size][size=4]3[/size][size=4]本圖書的“超時”收取了過期圖書的費用,過期的書籍不包括這本《中醫入門》,我的圖書顯然被圖書館昧下。[/size][/size]
[size=4]難道,即墨圖書館管理如此混亂,服務讀者的場所淪為不是說理的地方了��?[/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