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即墨區推出租賃土地辦理工程建設項目手續新舉措
發布:2025/3/26 8:23:10 來源:轉載 瀏覽次 編輯:佚名
即墨區政務服務中心。(來源:即墨區委宣傳部)
日前,青島市即墨區行政審批局會同自然資源、住建等部門出臺租賃土地辦理工程建設手續實施辦法,明確租賃土地承租方可以辦理工程建設項目手續,進一步破解體制機制障礙和土地資源要素流動不暢的問題,有效盤活即墨區存量土地,緩解“有地無資金建設”和“有資金無地建設”的問題。
長期以來,辦理工程建設項目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都是“誰的地辦給誰”,特別是涉及土地租賃的承租方無法把工程建設手續辦到自己名下,造成土地低效利用。新出臺的實施辦法規定,對于即墨區范圍內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且不存在違法建設的工業、倉儲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其土地租賃的承租方可以在租賃的土地上以承租人名義辦理建設項目手續,已依法入市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租參照執行。實施辦法對此項改革的實施范圍、適用條件、審批辦理流程、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等做了明確界定,創新性提出了租賃期間或期滿后,承租人可依雙方約定申請行政部門對工程建設手續中的建設單位進行變更,變更后的工程建設手續可用于出租人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
為確保此項改革創新措施落到實處,即墨區將廣泛動員部署,細化配套措施,加大培訓力度,摸出底子清單,廣泛宣傳推介,讓更多符合條件的企業(項目)參與其中,切實降低企業成本,助力項目招引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