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調整!青島二手房拿證滿2年、新房網簽滿5年即可上市交易
青島新房、二手房限售政策出現重磅調整!
7月18日,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回復市民提問時表示:
在本市范圍內,新建商品住房滿5年方可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時限可以自合同網簽備案時起算,二手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
這意味著,青島市范圍內的新建商品住房依然限售5年,但計算時限由“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5年”變為“合同網簽備案滿5年”。
二手住房則由“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5年”變為“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即可上市交易。
2018年4月18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曾發布《關于持續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有序運行的通知》,在青島市區范圍內新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直到今年6月8日,青島依然執行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的政策。
今年以來,青島出臺了取消限購、提高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等一系列支持性政策。
6月3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文,適度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其中提到,調整住房限購區域范圍。住房限購區域由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含高新區)調整為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除王哥莊街道以外區域(以下簡稱“中心城區”),將黃島區、城陽區(含高新區)、嶗山區王哥莊街道調出限購區域。
6月15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的通知,其中提到,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80萬元;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50萬元。
6月15日,青島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印發實施《關于支持存量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通知》。鼓勵符合要求的房屋不動產權利人或受其委托實際開展租賃運營的企業(機構),將商業、辦公、酒店(賓館)、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并按規定享受補助資金、稅收減免、民用水電氣暖及金融信貸等優惠政策支持。